总包合同文本
总包合同文本
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编号:
目 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 合同条款——通用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二章 甲方代表
第三章 乙方代表
第四章 甲方工作及责任
第五章 乙方工作及责任
第六章 工程造价
第七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第八章 工期管理
第九章 工地现场管理
第十章 分包工程与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管理
第十一章 材料与设备
第十二章 工程指令、设计变更、签证及工程联系单
第十三章 销售配合
第十四章 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
第十五章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第十六章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章 保险
第十九章 地下文物
第二十章 工程保修
第二十一章 争议、违约及索赔
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
二、 合同条款――专用条款
第二十三章 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章 图纸
第二十五章 工期要求
第二十六章 质量标准
第二十七章 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和甲供材料设备范围等的界定
第二十八章 计价依据
第二十九章 合同价款支付
第三十章 合同份数
第三十一章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的具体内容
第三十二章 其它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附件2 廉洁合作协议
附件3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签证协议
附件4 收款账号资料证明
附件5 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
附件7 质量验收标准
附件8 项目进度计划
附件9 工程技术要求
附件10 工程管理指引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
一、 经济标编制要求
二、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三、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对比表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补充合同,作为对双方签订的《长春万科总承包工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准。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万科 项目总包工程
2、 工程地点: 市
3、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4、 结构形式: 结构
二、 2.1承包范围: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图纸版号为 中所包含之XX万科 项目 总包建设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土建部分、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公共部位装修工程、主体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出户管工程(含强弱电、雨污排水由出户至接驳井)、室外管网工程。(总价合同适用)
2.2承包范围: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XX万科 项目 总包建设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土建部分、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公共部位装修工程、主体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出户管工程(含强弱电、雨污排水由出户至接驳井)、室外管网工程。(费率、模拟清单合同适用)
2.3承包范围详见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
三、 总工期:约 天,具体开竣工时间详见专用条款。
四、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具体详见专用条款。
五、 合同造价为:□ 暂定总价 □ 固定总价
1 .合同固定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2.合同暂定造价(费率、模拟清单合同适用):¥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合同暂定价格说明:综合单价: 元/m2(商业、别墅、别墅地下室); 元/m2(高层地下室顶板以上部分,含半地下室)、 元/m2(高层地下室)
六、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
2、 本合同的协议书;
3、 本合同的专用条款;
4、 本合同的附件;
5、 本合同的通用条款;
6、 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7、 图纸;
8、 本合同的合同计价清单;
9、 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
10、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八、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九、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 通用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 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3. 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大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款第十七章 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
4. 甲方直接发包工程:根据工程特点,由甲方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的工程,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并支付货款,乙方履行相应的总包管理及配合职责。承接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的各承包人,在本合同中均称为甲方直接发包单位。
5. 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直接采购并供应给乙方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履行相应的总包管理配合职责。
6. 甲限品牌材料:是指甲方限定了材料品牌,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材料品牌中选择并采购的材料。
7. 甲限品牌限价材料: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品牌进行采购,并按照甲方限定的价格进行结算的材料。
8.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9.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0.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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